临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临政办〔2011〕42号
临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
“购物天堂 美食之都”建设的若干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购物天堂、美食之都”建设的若干意见》(杭政办〔2011〕8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做好有关工作的承接、运作和落实,全面接轨杭州“购物天堂、美食之都”建设,加快推进我市商贸服务业快速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
建设“购物天堂、美食之都”,是“十二五”期间杭州市委、市政府推进商贸服务业新一轮跨越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若干意见》明确了“购物天堂、美食之都”的建设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保障机制,加大了对县(市)商贸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充分体现了杭州市委、市政府对加快发展商贸服务业的高度重视,为我市商贸服务业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提供了新的载体、创造了新的机遇。因此,各地各部门必须深刻理解、深入研究《若干意见》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用好、用活、用足《若干意见》中的各项政策。要以加强城乡区域统筹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推进全市商贸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总要求,提高认识、抢抓机遇,主动接轨、加快融入,努力在杭州“购物天堂、美食之都”建设中积极发挥助推作用。
二、明确目标任务
(一)发展目标
通过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城乡商贸规模档次、加快特色美食行业发展等途径,积极接轨杭州“购物天堂、美食之都”建设。到“十二五”期末,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60亿元。
(二)主要任务
1.培育建设区域性商圈。认真实施《临安市商贸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紧密衔接杭州市商贸服务业发展的功能定位和空间布局,积极培育提升临安人民广场、钱王文化广场两大核心商圈,逐步打造青山湖科技城、滨湖新区、锦南新城等新兴商圈,拓展商业集聚平台,与杭州城区核心商圈以及周边其他区域性商圈形成功能互补、协调互动的发展态势。
2.招引大好高商贸项目。以青山湖科技城、锦南新城、滨湖新区“两城一区”以及其他中心镇、重点镇为商贸项目招商引资重点承载平台,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引导,吸引“大好高”商贸项目入驻。加大城市商业综合体建设力度,鼓励市内外商贸服务企业参与、融入城市综合体建设,加快推进新城“造城兴市”和旧城“有机更新”步伐,进一步拓宽发展空间、完善服务功能。
3.招引国内外知名品牌。大力发展国际国内知名品牌连锁专卖店,有序发展大型商业购物中心,鼓励支持大型商场、商业特色街区引入更多的国际品牌;鼓励百货商场提升规模档次,推行错位经营、时尚经营,发挥引领消费作用。
4.加强特色街区培育管理。按照“提升城区街区、培育镇(街道)新街区、创建名优街区”要求,实行“市统一领导、镇(街道)全面负责、街日常管理”的模式,出台加强商业特色街区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商业特色街区上规模、上档次、创特色、创品牌,全面提升商业特色街区品质和形象。力争培育建设本级商业特色街10条,创建杭州市级商业特色街3条。
5.加快推进专业市场建设。按照《临安市商品交易市场专项发展规划(2011—2015)》的要求,完善商品交易市场布局,提升商品交易市场规模。重点围绕临安特色产业,积极做好中国坚果炒货食品城、昌化国石文化城、临安绿色照明专业市场三大专业市场的建设、培育工作,增强集聚功能和辐射能力。
6.发挥大企业引领作用。支持商贸企业通过重组、联合、收购和上市等方式做大做强做优,重点培育50个在行业中具有一定领先地位和发展潜力的商贸大企业。鼓励商贸企业通过科技创新、服务创新、经营创新等途径,加快转型升级,提高综合实力,在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7.实施商贸品牌战略。建立完善商贸品牌扶持政策,鼓励商贸服务企业广泛开展商标注册、名牌认定工作,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杭州市级著名商标和名牌品牌;鼓励商贸服务企业发展自有品牌,开展委托加工、定牌监制等业务或收购、控股加工企业。
8.提升餐饮行业竞争力。加快餐饮行业品牌化、规模化、连锁化发展,支持餐饮企业上规模、上档次。加快推进美食特色街区、美食夜市建设。积极发展中式快餐连锁企业,鼓励中式快餐进社区、进家庭、进楼宇、进企业。定期开展餐饮名店、烹饪大师、服务大师评选活动,认定一批代表性较强、消费者认可的临安特色菜、创新菜和农家菜,丰富临安特色美食的内涵。
9.打造品牌性商贸活动。每年举办一次“中国·临安百笋宴美食文化节”,每两年举办一次“中国·临安森林美食节”,通过行业推荐、技能比赛、展示交流等形式,进一步加强临安特色美食的宣传推介力度,扩大“中国竹笋美食之都”的对外影响力。每年举办一次“临安金秋购物节”,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商贸企业开展各类促销活动,积极探索促销新模式、新途径,营造消费氛围,引导消费潮流,促进消费增长。
10.挖掘农村市场发展潜力。深化实施农村“万千工程”,积极打造“农村沃尔玛”,培育农村商贸品牌和龙头企业。推进中心镇、中心村商业网点建设,完善商贸服务功能。推进镇(街道)新建、改造、提升农贸市场,实现镇级农贸市场全覆盖,缩小城乡“菜篮子”消费环境的差距。
11.扩大农产品进杭渠道。支持农产品交易(批发)市场、农产品集散中心和农产品配送中心建设,切实提高农产品流通能力。加强农商对接、农超对接、农餐对接,鼓励农产品流通企业做大做强,采用直供直销、网络销售等新型模式,拓展农产品进杭渠道。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到杭州开设直营店、专卖店,打响自有品牌,更好地满足杭州市民游客的消费需求。
12.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积极推进批发、零售、餐饮和服务企业的电子商务应用,支持商贸服务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开拓网络市场、发展网上交易。支持地方性网上交易和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中小流通企业通过第三方技术服务平台开展网上业务,培育一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品牌企业。
13.强化商贸物流建设。充分运用现代物流技术和手段,优化城乡商品物流配送体系,强化农村市场商品配送服务。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中心建设,努力培育一批物流示范企业和A级物流企业,更好地发挥商贸物流对一产、二产的服务支撑作用。
14.加快特色潜力行业发展。加大特色美食、国石销售、足浴保健、美容美发、茶楼、运动休闲等特色潜力行业培育力度,支持特色潜力行业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商贸服务业与旅游业互动发展,吸引更多游客来临安旅游消费。
15.推进汽车销售服务工作。加大汽车4S店引进力度,建立便捷高效的汽车营销和服务体系。完善汽车消费信贷政策,促进节能、环保、低碳型汽车消费。加大二手车流通管理力度,规范二手车流通秩序。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监督管理和提升改造,完善报废汽车回收网络,促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
16.完善社区居民生活服务。深入实施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为主题的“双进工程”,积极打造社区“10分钟便利消费服务圈”。支持连锁经营企业积极发展社区连锁网点,完善社区生活服务;支持便民家庭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推广居民生活网络服务新模式;推进“放心早餐工程”,培育社区放心早餐店,推进早餐店规模化、规范化、品牌化经营;推进多元化家政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家政服务品牌培育。
17.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积极推进再生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逐步完善工业园区、居民社区、中心集镇和较大行政村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探索流动回收人员统一管理,形成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18.切实保障放心消费。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畅通“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热线,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定点屠宰、酒类流通等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和执法检查力度。深入实施“三绿工程”,鼓励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积极创建“绿色市场”,完善“一荤一素”(肉类和蔬菜)为基础的放心工程体系建设,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落实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和扶持商贸企业实施连锁经营、电子商务、信息化建设、物流配送、特色潜力行业、社区便民便利、家政服务、商贸科技、农村流通网络、食品安全等建设、改造项目。对列入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的,予以重点支持,并优先办理立项、审批、建设、验收、登记等手续,优先保障供地。
(二)表彰奖励突出贡献企业。对列入培育名单的50强商贸企业,分行业制定评价体系和年度考核办法,每年评选十大突出贡献企业,由市政府进行表彰,并给予每家5—25万元的奖励;进一步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在当年地方财政总额超100万元的企业中,每年评出10家最佳成长性企业,给予3—10万元的奖励。
(三)鼓励商贸企业创塑品牌。对获得国家、省、杭州市级名牌称号和杭州市级以上著名商标的企业,可享受品牌、名牌战略相关奖励政策。
(四)商贸企业在临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青山湖科技城、各工业园区开发经营的项目,可享受园区招商引资政策。
(五)对商贸服务企业的经营性用电实施峰谷平均电价,也可选择峰谷时段电价。
(六)支持保供稳价,搞活农产品流通。鼓励支持肉菜经营大户和农产品直供大户发展,对农超对接项目和农产品供货基地、农产品批发冷链系统、配送中心等建设项目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
(七)支持商业特色街、夜市发展。对达到考核要求的商业特色街、夜市,按考核办法予以奖励。
(八)鼓励商贸服务企业积极组织参与节庆活动。参加商贸主管部门组织的商品推介会、展销会和节庆活动的企业,给予50%的摊位补贴。在临安金秋购物节期间销售额同比增长20%以上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行业协会、商贸企业自行组织的促销活动,经商贸主管部门备案审核并取得明显成效的,给予举办者一定的场租、策划、宣传等费用补贴。
(九)鼓励商品交易市场改造提升和搬迁整合。对按规划完成改造提升的市场,给予改造建筑面积80元/平方米、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按规划完成搬迁整合的市场,可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原则给予补助。鼓励支持专业市场向商场化改造升级,对实行统一收银的市场,按照收银系统技术改造资金的25%给予资助。
(十)鼓励大型商场、超市、特色街区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开展品牌特许经营,对经营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
(十一)加大对中心镇、中心村商贸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各中心镇、中心村的商贸服务业发展项目,按照扶持奖励政策优先给予重点安排。
(十二)支持成长型中小商贸企业发展。鼓励支持担保机构积极申请国家对中小商贸企业的担保扶持政策,落实对中小商贸企业的担保补助,缓解中小商贸企业融资难。
(十三)实施人才强商工程。每年开展商贸服务业十大功勋企业家和商贸服务业十大精英人才评选活动,对获奖者予以表彰奖励。加强对商贸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各行业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并安排一定的培训经费。对行业协会、商贸企业自行组织的培训,根据通过应知应会考试取得国家认可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给予一定的培训经费补助。
(十四)加大商贸整体促销宣传力度。每年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用于开展临安商贸整体促销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支持特色美食、名优特产、特色商贸品牌到国内外进行展示和交流。
四、健全保障机制
(一)保障规划实施。将《临安市商贸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纳入临安市国民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并落实举措确保规划得到有效实施,引导全市商贸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保障工作畅通。成立临安市对接杭州“购物天堂、美食之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市贸易局牵头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各镇(街道)目标任务和各部门职责的分解、检查和考核。市发改局、旅游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农办、财政局、统计局等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确保“购物天堂、美食之都”建设工作畅通无阻。
(三)保障目标完成。按照总体目标和任务,建立对各镇(街道)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重点项目建设、商贸招商引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培育和各有关部门工作责任制的考评奖励制度,开展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考评和“十二五”期末总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评奖励。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此件可公开发布)
主题词:贸易 购物△ 建设 意见
|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市人武部,市各群众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市各民主党派。 |
|
临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6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