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安市2008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今年的综治、信访、安全生产工作,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商贸,维护社会稳定,为全面建设杭州西郊现代化生态市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特提出局系统200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和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一、行政领导负总责。各企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综治、信访和安全生产工作。将综治、信访、安全生产(经营)工作,列入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四个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完善一票否决(优)制。为此,有关商贸企业要定期研究部署、定期组织检查、定期考核,为创建“平安临安”作出积极的努力。
二、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今年的综治、信访工作目标:力争达到“四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影响稳定的政治性事件,不发生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引发社会恐慌的重特大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去杭、赴省、进京的上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控制死亡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努力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同比零增长。为了确保综治、信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落到实处,2008年度局与所属企业法定代表人,继续签订综治、信访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商贸企业必须与下属单位层层签订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定期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年终进行严格考核。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综治法制和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今年3月份是第十二个“综治法制宣传月”,商贸企业要重点学习宣传《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国务院《信访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进“平安商贸”的创建工作。强化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防范调处工作,及时化解各类人民内部矛盾,不断提高维护稳定的能力。6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法》、《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完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积极组织演练,切实做到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今年是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安全检查是发现隐患,积极整改消除隐患的必要手段。要求企业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经营)工作自查,局计划每半年对所属商贸企业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并不定期地组织抽查。重点检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检查民爆危化物品仓库、商场等公共场所的经营是否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组织企业参加安全生产依法培训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安委办关于实施企业安全生产依法培训计划的部署,2008年所属商贸企业应自觉参加安全生产依法培训工作,确保完成依法培训任务,并将此列入年终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实施安全生产依法培训,全面增强企业领导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同时,要求各商贸企业无条件参加工伤保险。
六、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努力遏制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和重复上访的发生,确保不发生赴京上访及去杭州市政府和省政府集体上访。为此,有关商贸企业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经常开展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工作,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尽可能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为维护商贸服务业的一方平安,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商贸企业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