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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春节期间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08-01-15 09:14:22]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


春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是居民集中旅游、消费的重要时期。做好春节期间的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了确保节日市场稳定和消费安全,让广大群众过一个安全、有序、祥和的春节,根据商务部、省经贸委和杭州市贸易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春节期间市场供应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足货源,保障市场供应。要精心组织货源,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要确保货源充足,特别是要确保粮、油、肉、禽、蛋、菜、豆制品等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要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着力稳定物价,组织适销对路商品,合理引导消费,努力扩大消费,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节日市场供应要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层层把关,确保节日市场稳定有序。
二、严格把关,确保食品安全。要按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临安市连锁超市(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协议准入制度、经销商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严格把好食品进货关、储存关和销售关,加强食品安全的日常监测和消费场所环境卫生管理,杜绝不安全食品流入市场,为老百姓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防止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消除隐患,做到安全经营。各商贸企业要充分认识春节期间抓好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要切实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的管理,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制定好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经营工作。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要制订值班制度,做到节前排查、全面整治、节中巡查、节后总结,不断完善提高,避免事故发生。同时,要严格规范促销活动,不得组织粮、油、肉、蛋等生活必需品特价及限时限量促销活动,避免过度促销引起的安全事故,举行大型促销活动的必须报我局备案。
四、做好分析,加强市场监测。有关商贸企业要密切关注春节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动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市场动态监测分析,准确把握重要消费品的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一旦发生市场异常波动,特别是猪肉发生供求矛盾,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调控,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我局。同时,我局也将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发布市场信息,防止恶意炒作,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确保市场流通稳定。
二○○八年一月十一日